申請人是一家網(wǎng)絡和數(shù)據(jù)安全產(chǎn)品、解決方案和服務提供商,于2021年12月3日申請在第9類注冊Wapples商標(申請商標)。該商標涵蓋以下內(nèi)容:已記錄的計算機軟件、已記錄的計算機操作程序、已記錄的計算機程序、計算機和計算機存儲器。在Wapples商標下的產(chǎn)品是網(wǎng)絡應用程序和應用程序接口(API)的安全解決方案。這些產(chǎn)品于2005年推出,并于2010年進入新加坡市場。根據(jù)異議人的說法,Wapples標志與其自有的Apple商標相似。該公司的異議理由是基于《1998年商標法》第8條第(2)款(b)項、第8條(4)款(b)項、第8條第(7)款(a)項和第7條(6)款。蘋果公司以視覺、聽覺和概念相似等所有理由提出的異議均以失敗告終。異議理由依據(jù)的第8條第(2)款(b)項如下:(2)如果出現(xiàn)以下情況,則不得注冊商標——……(b)該商標與在先商標相似,且擬注冊的商品或服務與在先商標受保護的商品或服務相同或相似,公眾有可能會產(chǎn)生混淆。異議人的在先商標是第T8201324F號商標(申請日期:1982年3月16日)、第T0804669A號商標(2007年11月1日)、第T0003686G號商標(2000年3月9日)和第40201723888號商標(2017年9月29日)。異議人以第T0804669A號商標作為主要商標提出了相關異議理由。新加坡知識產(chǎn)權局(IPOS)首席助理注冊官Sok Yee See Tho在她的法律決定中寫道:“這并不影響其對上述其余在先商標的依賴,但提供了一個現(xiàn)成的參考點?!?/section>關于商標的視覺相似性,See Tho表示,第T8201324F號商標憑借其突出的風格在在先商標中脫穎而出,并且在視覺上與Wapples的區(qū)別更加明顯。關于聽覺相似性,See Tho考慮了對方在先商標的聽覺獨特性。她認為:“‘Apple’商標的聽覺元素,正如發(fā)音一樣,并不具有高于平均水平的固有技術顯著性。從聽覺上講,給予其一個中等水平的固有技術顯著性是公平的。因此,它在聽覺上無法‘在競爭商標被認為與其不相似之前設置一個高門檻’??偟膩碚f,無論從質(zhì)量還是數(shù)量上看,我都不相信這些競爭商標在聽覺上是相似的?!?/section>此外,蘋果公司表示,在先商標的概念是水果——蘋果。據(jù)這家科技公司稱,申請商標喚起了相同的概念,因為它包含字母A-P-P-L-E-S。因此,蘋果公司認為Apple和Wapples之間存在概念上的相似性。然而,申請人表示W(wǎng)apples只是一個虛構的詞,沒有任何含義。See Tho解釋道:“異議人的在先商標在概念上的固有技術顯著性相對于第9類商品而言處于中等水平。因此,在另一個商標被認為可與之區(qū)分之前,并不存在需要跨越的‘高門檻’。無論如何,Apple和Wapples在概念上完全不同?!?/section>至于第8條第(4)款,See Tho表示,與商標相似性相關的條件措辭是“商標的全部或重要部分與在先商標相同或相似”。她在法律決定中寫到,她發(fā)現(xiàn)根據(jù)第8條第(2)款(b)項,申請商標和在先商標既不相似也不相同。她補充道,在該爭議中,不能說“申請商標的全部或重要部分與在先商標相同或相似”。因此,于第8條第(4)款第8條第(4)款提出的異議理由不成立。異議人根據(jù)第8條第(7)款(a)項提出的異議理由也失敗了。See Tho認為競爭商標既不相似,也不會在消費者中引起混淆。因此,異議人不能證實第8條第(7)款(a)項規(guī)定的虛假陳述要素。最后,根據(jù)第7條第(6)款提出的異議理由——即“如果商標注冊申請是惡意提出的,則不得注冊商標”——也失敗了。根據(jù)See Tho的說法,異議人未能證明申請人的行為存在惡意。See Tho解釋說:“在我看來,即使申請人在構思(這些)商標時知道在先商標,也很難看出申請商標的選擇'在商業(yè)上會被業(yè)內(nèi)有經(jīng)驗的合理人士認為是不可接受的'。申請商標是一個被發(fā)明出來的詞,就其本身的優(yōu)點而言,它作為一個整體具有顯著性和主導性。它包含字母A-P-P-L-E的事實具有偶然性的,并不會冒犯采用適當標準的普通人的感受?!?/section>See Tho作出的法律決定也排除了混淆的合理可能性。決定中寫道:“異議人的蘋果公司在其在先商標中享有盛譽,因此不存在混淆的可能性;而計算機和計算機軟件等爭議商品的性質(zhì),往往涉及消費者經(jīng)過深思熟慮的選擇和購買過程,因此發(fā)生混淆的可能性較小?!?/section>See Tho總結(jié)道:“在考慮了所有已提交的訴狀和證據(jù)以及以書面形式提交的材料后,我認為異議理由全部都不成立。申請商標可以繼續(xù)進行注冊?!?/sectio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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